當前位置: 資訊>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知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知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產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寧波不發):
經調查核實,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臺州市金穗農機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產銷企業存在違背承諾等違規行為。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經研究,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處理意見
(一)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存在對經銷商的銷售行為監管不到位、履行承諾不到位等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的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取消該公司所有產品補貼資格。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雁駿、實際經營者王增綠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禁止參與補貼政策。
(二)臺州市金穗農機有限公司,系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授權生產商,存在未履行提供、保存真實完整的紙質和電子資料責任等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的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取消該公司所有產品補貼資格。
(三)三門力鼎農業設備有限公司,系廣西科禾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經銷商,存在發票開具金額與農戶實際付款金額不一致等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的較重違規行為,在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即日起暫停企業經銷所有補貼產品資格6個月并限期整改。
(四)永康市景煜機械有限公司存在履行承諾不到位、擅自變更產品安全裝置等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的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取消永康市景煜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WGQ2.2-38微耕機補貼資格,由產品發證機構浙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總站按程序撤銷該企業推廣鑒定證書。
(五)永康市康嘉亞工貿有限公司存在履行承諾不到位、擅自變更產品安全裝置等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較大影響的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取消永康市康嘉亞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1WGQ2.2-40微耕機補貼資格,由產品發證機構浙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總站按程序撤銷該企業推廣鑒定證書。
二、有關要求
(一)對發文之日前已經錄入補貼申請但未結算的產品,各地要逐臺核實,符合補貼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繼續辦理結算兌付手續。
(二)暫停期滿后,經企業書面申請,可按程序恢復補貼資格;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企業書面申請的,視為該企業自動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加強類似情況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按照規定調查處理并上報。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9月5日
- 暫無評論